天津市滨海新区
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天津市绿通环保工程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09月
1概论
1.1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各地逐步开始转化城市功能并进行市区布局的调整,许多大中型企业陆续搬迁出城市中心区,原场地被二次开发利用,多数情况下土地利用性质会发生改变。由于场地原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污染防治与风险防控水平有限,可能使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受到影响,并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直接二次开发利用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及地面活动人群健康形成严重威胁,若污染源未被清除,污染物持续扩散,甚至可能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此污染场地环境管理逐渐成为了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关注重点。
为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防止场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自2004年起,国务院、环保部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条文加强污染场地管理,强调场地再次开发使用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健康风险评估。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6日发布了《天津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津环保固[2014]140号),制定天津市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及修复管理程序和要求,全面指导工业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的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的开展。
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浅实业”)属于外商独资企业(企独津总字第011217号),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海通街99号,主要从事镍氢二次充电电池的生产、研发及销售。2013年以来,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不再享有原材料出口退税优惠,造成生产成本增加,订单大幅减少,利润下滑明显。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求得生存,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将现有镍氢电池正/负极板生产线转移至出口加工区外新成立的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负极板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79号租赁厂房,进行“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各种镍氢电池及其零配件”项目,年产正/负极板总量约1200吨。根据场地用地规划,在汤浅新能源公司搬迁后,现有场地仍做为工业用地。为了保证后期入驻企业及人员的健康,做好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十分必要。
天津市绿通环保工程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过程摸清该场地土壤环境风险情况。
1.2调查范围
该项目评估地块总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位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79号,东至百和路,西至天海公寓,北至第七大街,南至吉田公司。本场地汤浅公司仅租赁的设备厂房,厂房面积2632平米。该地块前身是三源建筑电气(天津)有限公司,主要是设计、生产和销售低压开关柜、照明箱等成套设备配电箱(柜)和电缆桥架的专业生产厂家;主要从事元器件的组装成套。场地范围见图1-1。
图1-1 场地评估范围图
1.3地块原址企业概况
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为AA/AAA镍氢电池配套生产正/负极板的日资企业,由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投资成立。母公司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外商独资企业(企独津总字第011217号),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海通街99号,主要从事镍氢二次充电电池的生产、研发及销售。2013年以来,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不再享有原材料出口退税优惠,造成生产成本增加,订单大幅减少,利润下滑明显。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求得生存,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将现有镍氢电池正/负极板生产线转移至出口加工区外新成立的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负极板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均不发生变化。
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79号(原三源建筑电气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年产正/负极板总量约1200吨,经裁切后可用于年产镍氢电池1.2亿只。厂房租赁面积为2786.6㎡,含单层钢结构厂房及办公用房,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办公需要。公司将制作好的半成品正/负极板运送至出口加工区内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裁切、组立、包装,预计实现年产值1.5亿元。
2015年受"8.12"天津港特大爆炸安全事故的影响,该企业全线停产,全厂预计在2016年7月厂内所有设备拆迁完毕,整体厂房交还业主,进一步作为工业用地开发使用。
图1-2场地分布示意图
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显示,该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能受到原企业生产行为的影响,可能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包括pH、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基于以上调查结论,项目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本项目采样调查工作,将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采样与分析手段,确定场地关注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
2.1采样调查
2.1.1采样点位与检测指标
为证实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查明场地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埋深和污染可能触及范围,按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的要求,综合采用判断布点法并按照地下水流向在疑似污染点位及其周边进行取样。项目红线区域内面积为9411.6平方米。共布设11个采样点,其中5个勘察孔成井,作为地下水采样点。勘察孔位置见图2-1,各勘察孔样品检测指标见表2-1。
表2-1 土壤采样点位及检测指标一览表
钻孔编号
采样点位置
检测指标
TQX-1
厂区北侧
pH,重金属,VOC,SVOC,总石油烃
TQX-2
厂区北侧
TQX-3
厂区北侧
TQX-4
厂区西侧
TQX-5
厂区中部
TQX-6
厂区中部
TQX-7
厂区中部
TQX-8
厂区南侧
TQX-9
厂区南侧
TQX-10
厂区南侧
TQX-补
厂区南侧
表2-2 地下水采样点位及检测指标一览表
钻孔编号
采样点位置
检测指标
TQ-1
厂区北侧
pH,重金属,VOC,SVOC,总石油烃
TQ-4
厂区北部
TQ-8
厂区南侧
TQ-10
厂区南侧
TQX-补
厂区南侧
图2-1 土壤采样点布置示意图
图2-2 地下水采样点布置示意图
2.1.2采样深度
每个采样点位取表层0.5m样品,土壤变层处各采集一个样品,最深处采至第一含水层底板。如土层厚度大于1m,每隔1m加取一个土样。样品采集示意图见图2-3。
图2-3勘察孔取土示意图
2.1.3样品采集与分析测试
本次钻孔取样工作委托北京振冲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勘察甲级资质)完成,样品分析测试由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MA质量认证)完成。勘察孔施工取土使用SH-30型冲击钻机,工程质量控制详见附件3质控部分。
2.1.4采样调查结果
2.1.4.1土壤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本项目采样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采样点,经过现场判断后共送检土壤样品32个。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土壤重金属检测结果
根据《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结合企业所用原辅料及产物,企业场地土壤重点关注污染物清单确定本项目场地pH及13种重金属调查指标,包括镉Cd、六价铬Cr6+、铅Pb、锌Zn、汞Hg、砷As、铜Cu、银Ag、镍Ni、锰Mn、锑Sb、锡Sn、铊Tl。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场地内土壤pH为7.6~8.3,平均值为7.94;其余重金属指标均有检出,但含量都未超过北京筛选值(DB11/T 811-2011)工业/商服用地标准。可以判定,该场地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统计详见表2-3,详细结果见附件检测报告。
表2-3 土壤调查pH及重金属含量统计结果
单位:mg/kg
样品号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筛选值
pH
8.3
7.60
7.94
——
六价铬
1.4
0.5L
——
500*
铜
32.3
10.30
23.58
10000*
铅
158
10.30
29.51
1200*
锌
275
32.40
85.14
10000*
砷
19.7
5.00
10.72
20*
镉
0.34
0.03
0.15
150*
镍
94.6
13.8
36.51
300*
锡
2
0.1L
——
10000*
锰
1320
313
658.09
2.3E+04**
锑
9.4
0.1L
——
410
铊
0.1
0.1L
——
——
银
0.4
0.1L
——
——
汞
0.08
0.01L
——
14*
注:(1) 表中仅列出了检出结果,未检出的样品不在其中。
(2)结果“××L”表示低于检出限,其中“××”表示检出限,“L”表示低于。*代表该风险筛选值来自《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工业/商服用地。* *代表该标准值来自《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generic SSLs)。
(2)土壤总石油烃检测结果
项目对场地土壤样品总石油烃指标进行了详细分类,根据含碳数量分为TPH>C5-C6、TPH>C6-C8、TPH>C8-C10、TPH>C10-C12、TPH>C12-C16、TPH>C16-C21、TPH>C21-C357类,分别进行了检测。部分样品有总石油烃检出,但含量都未超过北京筛选值(DB11/T 811-2011)工业/商服用地相应标准,即总石油烃
为620mg/kg、总石油烃>C16为10000mg/kg。可以判定,该场地土壤未受到总石油烃污染。土壤总石油烃指标检测结果详见表2-4。 表2-4 土壤总石油烃检测结果
单位:mg/kg
指标
TQX-8-1
TQX-10-1
最大值
筛选值
TPH>C21-C₃₅
65
81
81
10000*
注:(1) 表中仅列出了检出结果,未检出的样品不在其中。
(2)结果“××L”表示低于检出限,其中“××”表示检出限,“L”表示低于。*代表该风险筛选值来自《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工业/商服用地。
(3)土壤有机物检测结果
为全面了解场地土壤污染状况,项目对土壤样品进行了VOC、SVOC全扫,共包含熏蒸剂、卤代脂肪烃、卤代芳烃、苯酚类、酞酸酯类、亚硝胺类、硝基芳烃及环酮类、卤代醚类、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氯联苯类、农药类等共计220种有机物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表2-5。
表2-5 土壤有机物检测结果
单位:mg/kg
项目
点位
2-甲基萘
苊烯
芴
菲
蒽
荧蒽
芘
屈
筛选值
4.1E+03**
50*
400*
40*
400*
400*
400*
400*
最大值
0.1
0.1
0.2
1.7
0.2
1.3
0.8
0.5
TQ-10-1
0.1
0.1
0.2
1.7
0.2
1.3
0.8
0.5
项目
点位
苯并(a)蒽
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
苯并(a)芘
茚并(1,2,3-cd)芘
二苯并(a,h)蒽
筛选值
4*
4*
40*
0.4*
4*
0.4*
最大值
0.5
0.5
0.2
0.25
0.3
0.05
TQ-10-1
0.5
0.5
0.2
0.25
0.3
0.05
项目
点位
苯并(g,h,i)苝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二(2-氯异丙基)醚
二苯并呋喃
咔唑
筛选值
40*
800*
10*
2.2E+01**
1.0E+03**
87***
最大值
0.3
0.1
1.0
5.6
0.3
0.3
TQX-7-3
0.1L
0.1
1.0
0.5L
0.1L
0.1L
TQX-8-1
0.1L
0.1
0.5L
0.5L
0.1L
0.1L
TQ-10-1
0.3
0.1L
0.5L
5.6
0.3
0.3
注:(1)表中仅列出了检出结果,未检出的样品不在其中。
(2)结果“××L”表示低于检出限,其中“××”表示检出限,“L”表示低于。*代表该风险筛选值来自《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工业/商服用地。* *代表该标准值来自《EPA 通用土壤筛选值》(generic SSLs)。
检测结果显示:2-甲基萘、苊烯、芴、菲、蒽、荧蒽、芘、屈、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二(2-氯异丙基)醚、二苯并呋喃、咔唑等指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为未检出,或检出值低于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
2.1.4.2地下水初步采样调查结果
本项目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5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分析结果如下:
(1)地下水重金属检测结果
对应土壤检测指标,项目检测了地下水样品中pH、六价铬Cr6+、铅Pb、锌Zn、汞Hg、砷As、铜Cu、银Ag、镍Ni、锑Sb、锡Sn、铊Tl等指标,结果见表2-6。
表2-6 pH、重金属类检测结果
单位:μg/L
指标
TQX-1-12
TQX-4-10
TQX-8-11
TQX-10-12
TQX-补-11
标准值
pH
7.3
7.4
7.3
7.0
7.9
5.5~6.5
8.5~9*
铜
1L
1
1
2
12
≤1500*
锌
5L
5L
5L
5L
17
≤5000*
铅
1L
1L
2
1L
1
≤100*
镍
22
18
12
11
7
≤100*
锡
1
1L
1L
2
1L
≤22000**
注:(1)表中仅列出了检出结果,未检出的样品不在其中。
(2)结果“××L”表示低于检出限,其中“××”表示检出限,“L”表示低于。*代表该标准值来自《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 *代表该标准值来自《EPA 通用地下水选值》(generic SSLs)。***代表该标准值来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附录 A。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场地内地下水样品中 pH 为 7.0~7.9,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中Ⅳ类标准限值;六价铬、砷、汞、银、锑、铊等指标浓度均低于检出限,且未超过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铜、锌、铅、镍、锡有检出,根据场地地下水利用情况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
(2)地下水有机物检测结果
项目对地下水样品进行了VOC、SVOC全扫,检测指标包含熏蒸剂、卤代脂肪烃、卤代芳烃、苯酚类、酞酸酯类、亚硝胺类、硝基芳烃及环酮类、卤代醚类、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氯联苯类、农药类等共计220种有机物,检测结果见表2-7。
表2-7 地下水有机物检测结果
单位:μg/L
指标
TQX-1
-12
TQX-4
-10
TQX-8
-11
TQX-10
-12
TQX-补
-11
标准值
1,1-二氯乙烷
0.6
0.7
0.5L
0.6
0.5L
1.0E+03***
氯仿
0.5L
0.5L
0.5L
0.5L
48.7
6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305
26.8
11.9
3.5
0.5L
5.0E+04****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
14.7
8.6
3.8
2.5L
2.5L
300**
注:(1)表中仅列出了检出结果,未检出的样品不在其中。
(2)结果“××L”表示低于检出限,其中“××”表示检出限,“L”表示低于。*代表该标准值来自《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 *代表该标准值来自《EPA 通用地下水筛选值》(generic SSLs)。***代表该标准值来自《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附录 A。
分析表 2-7 可知, 1,1-二氯乙烷、氯仿以及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为未检出。
3调查结论
天津滨海新区汤浅(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79号,东至百和路,西至天海公寓,北至第七大街,南至吉田公司,地块总面积约为39000平方米。本场地汤浅公司仅租赁的设备厂房,厂房面积2632平米。年产正/负极板总量约1200吨,经裁切后可用于年产镍氢电池1.2亿只。厂房租赁面积为2786.6㎡,含单层钢结构厂房及办公用房,可满足本项目生产、办公需要。公司将制作好的半成品正/负极板运送至出口加工区内汤浅(天津)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进行裁切、组立、包装,预计实现年产值1.5亿元。
2015年受“8.12”爆炸安全事故影响全线停产,全厂预计在2016年7月厂内所有设备拆迁完毕,整体厂房交还业主,进一步作为工业用地开发使用。
项目对该场地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水文地质调查确定了场地基本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布设了采样点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监测指标包括:pH、六价铬、铅、 汞、镉、砷、镍、锡、铜、锌、多氯联苯、总石油烃、VOC(59 种)和 SVOCs (132 种),初步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指标均低于本项目确定的风险筛选值。
根据调查结果,判定该场地健康风险可接受,可直接作为工业用地进行再次开发利用。
公司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8号楼A座401室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858895,23858896,2385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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